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云南大学MBA联合会常务理事会议制度
一、常务理事本着“认真、务实、高效”的原则,定期召开工作会议,会议由理事长主持。
二、每次召开常务理事会议前认真做好准备工作,会前一周征求各常务理事意见,由理事长确定会议议题。秘书处负责通知到会人员,并详细做好会议记录。
三、各常务理事应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,不得迟到、早退或请假、缺席。迟到者每分钟罚款人民币一元,不足一分钟者按一分钟计。罚款金上缴财务部并单列帐户,专款专用。请假或缺席三次以上(含三次)者,视为自动辞职,并报商学院备案。
四、如理事长因出差等特殊情况不能出席,原则上常务理事会议推迟召开,但若确因工作需要而理事长外出时间较长,则必须提前一周指定一位常务理事代为主持会议。
五、文明会风,会议期间禁止喧哗、吸烟。
六、每次会议结束后一周内由秘书处根据会议实际情况起草会议纪要,经理事长审核同意后发给每位常务理事一份,另留一份书面会议纪要存档备案.
云南大学MBA联合会
二00二年六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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